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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何以不惜得罪中国? 一份小国对外战略分析

张艳璐 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 2022-01-09
 导读:2021年11月18日,立陶宛不顾中方严正抗议和反复交涉,允许中国台湾当局设立“驻立陶宛台湾代表处”。此举公然在国际上制造“一中一台”,背弃立方在两国建交公报中所作政治承诺,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粗暴干涉中国内政。中方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严正抗议,决定将中立两国外交关系降为代办级。

    一段时间以来,立陶宛对华政策转向激进。作为波罗的海三国的一个小国,立陶宛为何不惜屡屡挑衅中国?在与小国发展关系时,中国又应当如何实施推行合适的对外战略政策?本文通过梳理波罗的海三国对华关系的发展脉络,发现小国对外战略具有可塑、变动、务实的特点,从而存在影响、转变甚至塑造小国外交政策的可能性与潜在空间。作者认为,经济联系的加深会提升政治关注度,但并不一定促成政治认可度的提升以及对他国认知单向趋好的结果。就立陶宛而言,其认为中国给自身带来发展动力的同时也将对本国国家安全及价值观构成威胁,这种看法本身是东西文明“二元冲突”的思想在该国地缘政治观念的体现。

    众多学者指出,国际格局一方面是大国竞争态势逐渐浮现,另一方面是国际体系日益碎片化和多元化。这种复杂局势为小国提升国际政治影响力提供了机会。必须直视这类小国的特征和诉求,引导其在多边和双边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作用,避免其利用“地缘政治牌”和“人权价值牌”制造外交杠杆,挟私而行。欧亚系统科学研究会特编发此文,供读者思考。文章原刊于《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


小国对外战略的逻辑与偏好分析:以波罗的海三国为例——兼论波罗的海三国对华关系和政策的演变

文|张艳璐

来源|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


▲ 图源:互联网


以美国为首的发达经济体的衰退与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国家的发展,使得国际力量格局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 “修昔底德陷阱”成为热议话题。然而,大国相争却是小国外交的契机。伴随大国关系由相对和谐转向显性对抗,秩序竞争日趋激烈,小国特别是地缘博弈中的支轴小国,在世界体系新平衡构建过程中的作用日益重要,甚至能在一定程度上对大国战略的实施效果造成关键性的影响。


对于“小国”的概念界定,至今仍存在较大的争议。受小国群体的高度多样性、差异性和复杂性,规模衡量的相对性,国家认知的多维度、多视角、多方式特征,界定主体的倾向性以及国际语境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国际学界还没有形成一个明确且广泛接受和应用的小国界定标准。虽然缺少权威、通用的方法,但小国概念的界定大体可分为客观与主观层面下的物质取向、体系取向与认知取向等流派。具体而言,部分学者单一或者复合地采取领土面积、人口规模等物理维度指标以及军事力量、经济实力、国际影响力等能力维度指标对小国进行界定。例如,著名小国研究学者大卫·维特尔将人口规模指标与经济实力相结合认为,发达小国的人口应低于1000~1500万,而欠发达小国应该是人口低于2000~3000万的国家。威廉·内斯特则仅选取军事能力这一指标对小国进行界定并认为,小国是指那些在军事上只能维护本国国内安全,避免外部最低限度入侵,而无法威胁他国的行为体。而米兰·贾兹贝则采用人口与领土的复合指标将小国界定为领土规模在1~10万平方公里、人口规模在150~1500万之间的国家。

与此同时,也有部分学者更强调主观维度的要素,选取观念层面的偏好、感知、角色等指标来界定小国例如,美国学者罗伯特·罗斯坦基于心理学的自我认知维度将小国定义为这样的国家:它承认仅凭自身的能力无法获取安全,而必须依仗其他国家、各种制度、进程或者发展规划的扶助。与之类似,日本学者浦野起央认为,所谓的小国是指在追求国家生存方面不能通过发挥自身能力来充分决定本国安全的国家。此外,艾菲尔·纽曼等挪威学者则主要从外部认同的角度来定义小国。他们认为,小国是指在某种程度上被其他国家质疑其有效维持国家主权的能力,受众所周知的资源匮乏的制约,在任何给定时间内都不能维持大国所界定的、在国际社会中的“最低限度存在”。


综上所述,本研究决定选取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波罗的海三国为例来展开有关小国对外战略的分析与研究。一方面,因为波罗的海三国在前述主流的小国界定方法与分类方法下都将归属于小国行列,具有典型性。因此,以其作为考察对象所得出的结论将具有更强的普适性。另一方面,虽然波罗的海三国位于欧亚大陆边缘,与中国并没有直接地缘政治关系,但三国作为欧盟和北约的成员国有潜力在“一带一路”建设和“17+1”合作的推进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因此,对波罗的海三国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对中国对外战略政策的实施与推行将具有实践指导价值。


然而,目前国内学界还较少关注非中国周边区域的小国。在中国知网上以“波罗的海三国”为主题词进行检索后可知:1990~2018年间共发表相关论文96篇。其中,基础研究(社科)类文章50篇,占52.63%;行业指导(社科)类文章17篇,占17.89%;高级科普(社科)类文章11篇,占11.58%;政策研究类文章7篇,占7.37%。在这些研究成果中,介绍立陶宛、拉脱维亚和爱沙尼亚等国舆情、发展历史的通识类著作占据了较大的比例。此外,作为原苏联加盟共和国,在“苏联史”“后苏联空间”框架下的波罗的海三国研究一直以来是国内相关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特别是苏联解体后三国的民族认同构建和国家转型等问题是其中较受关注的议题。同时,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波罗的海三国一直以来都是欧亚地缘博弈的焦点地区之一。特别是在2014年乌克兰危机后,三国更被认为是“北约的阿喀琉斯之踵”,其地缘价值进一步凸显。也正因如此,以波罗的海三国作为楔子的大国博弈、俄美欧关系研究也在国内相关研究中占据一席之地。尽管国内对波罗的海三国的研究自其1991年独立以来从未中断,但仍相对薄弱,不仅所发表的研究成果数量始终在低位徘徊,在选题上也偏重国情介绍类的基础性研究,有关三国的对外政策、其应对大国战略的行为方式与策略选择等问题更深层次的分析类研究成果则相对较少。


伴随着中国国家利益在全球的延伸,波罗的海三国等传统上与中国不存在直接地缘政治关系的国家正在逐步被纳入中国的全球利益体系中,有必要对这些正在成为中国对外战略关键节点的国家进行更为深入的研究。有鉴于此,本文秉承小约瑟夫·奈在学术理论与现实政治政策之间搭建桥梁的理念,试图通过梳理波罗的海三国对华关系中所反映出的对外政策方向变化来探析和总结小国外交的逻辑与对外战略的特点,尝试分析国家间关系与国家认知之间的联动关系,并进一步提出相关的应对策略,从而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以及促成新国际关系秩序体系的构建提供参考。


 1   小国对外战略的特点与逻辑

波罗的海三国与中国的外交关系始于三国脱离苏联独立后。1991年,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政府先后于9月11日、12日和14日与中国政府签署建交联合公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此后,在关系发展过程中虽有波折,但波罗的海三国与中国之间的交往总体上进展顺利:高层互访不断,政治联系日渐密切;设立专门的政府间经贸合作委员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交通等各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在对波罗的海三国与中国之间近三十年的交往脉络进行梳理后不难发现,双方的关系发展呈现出动态变化的特点。这一方面表现为波罗的海三国与中国间高层互访由“偶发”向“频繁”转变;另一方面则体现在波罗的海三国与中国间的合作由“一致化”向“个性化”转变上。而波罗的海三国对华关系的这种转变不仅是三国对外政策调整和变化的结果,同时更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小国“变动不居”的对外战略特点。

  

英国学者弗里德曼曾这样定义“战略”,认为它指的是:“明确目标,为实现目标获取资源和方法,在结果、方式、手段三者之间保持平衡。”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是苏联解体后新出现的小国。三国的战略目标明确,即生存与发展,这也是三国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但受制于小国实力薄弱和资源匮乏等与生俱来的劣势,波罗的海三国在达成战略目标的过程中不得不根据局势和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资源配置,重新定位结果、方式与手段间的平衡。所以,灵活务实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小国对外战略的又一特征。

 

在具体的外交实践中,小国对外战略的变动性和务实性较多地表现为对外政策的阶段性调整。


在20世纪90年代恢复独立之初,“回归西方”被波罗的海三国认为是实现“生存与发展”目标最有效的途径。正如立陶宛首任总统布拉藻斯卡斯所指出的,“除了成为北约、欧盟以及西欧联盟的成员外,没有其他选择。只有融入这些组织,立陶宛才能满足本国重要的利益。” 因此,谋求融入欧洲—大西洋一体化进程是波罗的海三国在这一时期的外交主线,并将有限的外交资源集中投入西向外交事务中,减少了其他方向的投入。这也是波罗的海三国与中国在这一时期的关系呈现低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欧盟已成为波罗的海三国的主要政治和经济伙伴。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与欧盟国家间的外贸数额占其外贸总额的35%~50%。此后至2002年,波罗的海三国逐步达到《哥本哈根条约》所规定的前两项入盟条件,并积极调整本国国内法律以符合欧盟立法的要求。在2002年12月的欧盟理事会哥本哈根会议上,三国被确定纳入欧盟机制。次年4月,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三国在雅典签署了入盟协议,与其他东欧和地中海国家一起于2004年5月1日起正式成为欧盟成员。在同一时期,波罗的海三国将北约定位为国家安全的主要保障者。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起,三国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同北约间的合作,这其中包括加入和平伙伴关系计划、派遣军事人员到阿富汗和伊拉克等一系列行动。2002年11月21日,在北约国家首脑布拉格会议上,波罗的海三国获得正式的邀请,启动加入北约的谈判。2003年3月26日,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在布鲁塞尔签署了关于波罗的海三国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附加议定书,自2004年3月29日起全部成为北约的正式成员。

 

在1991~2004的十余年间,共同目标将波罗的海三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立场上的统一与行动上的团结一致成为三国达成目标的重要手段和补充力量。然而,在达到共同目标后,分化日益凸显,利益的近似反而成为竞争的理由。特别是当西方政治家和国际组织的官员们说波罗的海三国中的某一个国家在某些领域取得更大的进展,而另一个国家的进展较小,欧洲和跨大西洋组织的大门可能不会向三国同时开放的时候,三国间的竞争就凸显了出来:他们可能会毫不犹豫地甚至大声说我们更好,而邻居们都很落后。对于波罗的海三国彼此间的差异,其政治精英也有较为清晰的认知。立陶宛政治学家尤尔基纳斯曾指出,“拉脱维亚政治精英的自我认知仍保留着波罗的海沿岸国家的传统,只是偶尔扩展到波罗的海空间;爱沙尼亚的相关表述则具有北欧的色调;而立陶宛是在北波罗的海和中欧认同之间摇摆不定。


这种差异化在波罗的海三国的对华关系发展上也有较为明显的表现。梳理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所签署的合作协议并进行对比分析后不难发现,在1991~2004(含2004年)年间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三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数量分别为7个、14个和14个,其中内容相同或相似的协议数量为6项,涉及经贸合作、投资促进与保护、科教文合作、税务、司法等多个领域。而在2004~2018年间,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三国政府与中国政府签署的合作协议数量分别为10个、15个和13个,其中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协议仅有2项,即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及学位协议和共同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可见,在所签订合作协议数量并未出现大幅变化的情况下,波罗的海三国政府与中国政府间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协议比例出现了较为明显的下降。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三国间的差异日益显现,各自利益诉求的分化正在加剧。

 

与此同时,伴随着经济危机席卷全球并持续发酵,波罗的海三国在加入欧盟后所形成的经济部门因缺乏稳定性和过度的对外依赖而遭受打击,致使三国经济出现严重衰退。加之英国脱欧、难民问题以及民粹主义、保守主义的盛行对欧洲一体化进程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以及“多速欧洲”概念在“新欧洲”成员中所造成的恐惧心理,为保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开始转向“对冲战略”的思维方式,采取双向战术,寻求一种中间立场以便能预先阻止或避免因被迫选择一边而遭受损失。2004年后,波罗的海三国在加强融入欧盟和北约以及提升与北欧和中欧关系的同时,也更加重视东向外交。


同时,波罗的海三国在这一时期的东方战略不再仅局限于其传统的对俄罗斯和独联体国家的关系上,还补充加入了亚洲特别是东亚地区的内容,从而凸显其欧亚枢纽的区位优势。立陶宛著名历史学家劳李纳维丘斯曾指出,“如果我们放弃冲突范式,试着找到同时与东方和西方沟通的语言,而不是关注冲突中的某一个集团,那么我们就可以解决很多问题了。”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立陶宛总理斯克韦尔内利斯就着力加强立陶宛东向外交的推进。他在2018年春委派外交部长林克维丘斯召集外交官专门研讨并制定针对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中国、乌兹别克斯坦等东方国家的政策。


此外,近年来波罗的海三国加强与中国的交往,也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三国加强东向外交的意图。在2008年前,无论是三国到访中国领导的级别还是访华频次都处于较低水平,甚至在1995~2000年间没有波罗的海三国的国家元首访问中国。而在2008年后,波罗的海三国访华领导的级别和频次出现双提升,特别是在2018年形成了自建交以来高层交往的一个阶段性高点,波罗的海三国的议长和总统在这一年接连访问中国。

 

综合以上论述,尽管小国对外战略的根本目标和基本原则始终保持稳定,但由于自身实力的缺陷,小国的策略和手段选择却易发生变动和重新调整,这使小国的对外战略相较于大国具有更高的可塑性。同时,小国对外战略上的协调一致多是基于共同目标的非永久性行为选择,将随着共同目标的达成或消失以及彼此间的利益分化与竞争而被打破。这进一步印证小国的对外战略具有变动性和务实性。而正是小国对外战略的可塑性、变动性以及务实性使影响、转变甚至塑造它们的对外关系和政策成为可能。

 

 2   小国对外战略的观念因素

 

随着联系日益紧密以及战略重点方向调整,与之相应的观念认知是否会发生变化?国家间关系与国家认知之间是否会形成正相关?这些问题可以通过比较分析波罗的海三国的对华关系与它们的中国观来得以解释。

 

自建交以来,波罗的海三国与中国之间的关系发展总体良好,特别是双方的经贸关系实现了较快发展。在宏观方面,双边贸易额自1992年至今由最初的千万美元量级增长到十亿美元量级,并在2014年出现止跌回升后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根据中国商务部欧洲司公布的最新数据,2018年1~9月中国与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之间的进出口贸易额已分别达97547万美元、104830万美元和158717万美元,比上一年同期分别增长4.3%、10.1%和20.1%。在微观方面,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间的务实合作也取得了较多成果。例如,2011年,爱沙尼亚铁路公路公司、塔林港和Alekon运输公司与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签订合作协议,拟将塔林港建设成为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在波罗的海地区的集散中心;2015年,爱沙尼亚国有邮政公司与中国最大的快递企业顺丰速运签订合作备忘录,建立合资企业Post11;中国通宇通信公司在拉脱维亚建立首个海外微波天线组装厂;2015年,中国招商局集团与立陶宛克莱佩达港口管理局、立陶宛铁路公司和考纳斯自由贸易区签订数个合作协议。

 


伴随着双方经贸联系的加深以及中国国际地位的提升,波罗的海三国政府越来越重视对华关系。这在2018年表现得尤为明显。在这一年,波罗的海三国的议长和总统先后访问中国。其中,爱沙尼亚总统卡柳莱德和拉脱维亚总统韦约尼斯都是就职后首次访华。特别是卡柳莱德总统更是时隔13年后首位访问中国的爱沙尼亚最高元首。此外,2018年8月23日~9月1日,波罗的海三国议会友好小组代表团访问中国。正如爱沙尼亚外交部长指出,这是爱沙尼亚国民大会双边关系小组首次以这种形式对华进行访问“。此访为中国与波罗的海三国之间实现政策沟通又搭建了一条渠道。


此外,在“17+1”机制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动下,中欧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频繁。在这种背景下,波罗的海三国作为中欧交往的枢纽,已将中国因素纳入外交及安全政策的重点考量范围。2019年2月初,爱沙尼亚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米克尔森(Marko Mihkelson)在新一年的爱沙尼亚对外政策讨论会上将中国的崛起与俄罗斯的军事威胁并列作为爱沙尼亚维护欧盟统一团结政策的背景和重要依据。他指出,“在俄罗斯试图以军事力量扩大边界,而中国正致力于成为全球领导人之际,密切合作的欧盟国家有着强大的共同立场,这是别无选择的。在拉脱维亚,“中国”、“‘16+1’合作”等议题自2017年起已成为《拉脱维亚外交和安全政策年鉴》的固定研究主题。而立陶宛则在2019年的《国家安全威胁评估》中首次提及中国。

 

虽然更加紧密的经贸联系以及日益频繁的政治往来提升了波罗的海三国对中国的认知度,但是并没有带来对华认知单向趋好的结果。相反,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国对中国的认知表现出越来越明显的矛盾性。一方面,在三国看来,中国为其自身发展带来了机遇。近十年来,欧洲接连发生了经济危机、乌克兰危机以及难民危机,这使得高度依赖西方和俄罗斯市场的波罗的海三国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中国等新兴国家的重要性。在俄美(欧)对峙僵局、经济制裁和卢布走弱的情况下,寻找到新的市场成为三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而中国被认为是最理想的替代市场之一。特别是伴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波罗的海三国欲借其力加快发展与中国在经贸、文化等方面的联系,进而促进自身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正如立陶宛议会主席维克托拉斯·普兰茨凯蒂斯在接受采访时所指出的,“中国的经济非常重要,我们不能不考虑到它。对于我们来说,中国在立陶宛的投资很重要。”而拉脱维亚则是将中国看作最重要的投资人之一,并认为中国可以为拉脱维亚的运输物流业带来资金,同时还可以投资于金融及其衍生工具。

 

但对于波罗的海三国来说,中国是一个矛盾体:它既是自身经济发展重要的外在推动力,同时也是三国独立后赖以重构社会认同的欧洲价值观的挑战源。中国所能提供的资本与市场正是波罗的海三国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必需的要素。然而,波罗的海三国是否会为了获取这些发展要素而放弃或转变其长久以来所遵从的反共产主义观念以及人权、民主和言论自由原则呢?答案恐怕是否定的。正如亨廷顿所指出的那样,经济往来可以使人们相互接触,但不能使他们达成协议。在历史上,它往往使各国人民更深地认识到他们之间的不同,令他们彼此害怕。国家之间的贸易不仅带来了好处,而且也造成了冲突


虽然传统上认为经济和物质利益决定或者至少深刻影响包括外交政策方针在内的政治发展,但对于波罗的海三国,相较于经济和物质利益,观念和思想因素在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更大的主导性作用。在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所有的国内政治和经济改革都从属于社会建构的共同思想和价值观。而在波罗的海三国的意识形态中有较为清晰的“我们—他们”、“西方—东方”、“民主—帝国”的二元分野。中国在三国的认知中恰好与其分属东西两个不同的文明阵营之中。此外,“二元冲突”的思想在波罗的海三国的地缘政治观念中根深蒂固。所以在波罗的海三国的认知中,其与东方文明的代表——中国之间潜在地构成一种对立、冲突的关系,且这种关系并不能被物质利益或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所掩盖。因此,通过经济联系来建构或者提升政治认可度并进而影响波罗的海三国的对华态度的方法,恐难在中短期内产生较为明显的正向塑造效果,甚至可能产生反作用。由此可见,对外战略方向的调整会引起对一国认知的变化,但认知的变化与国家间关系的发展并不必然形成一种正相关。

 

 3   如何发展与小国的关系?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小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日益凸显。那么如何更好地与小国发展关系、开展合作,如何促使小国作出有利于中国的战略选择?这需要从小国对外战略的根源入手,通过把握其国家特性来有针对性地予以应对。

 

学者指出,国家心理结构及其行为方式由其国家特性所界定,而小国的脆弱性、依赖性以及边缘性决定了其在对外交往中更多地依赖国际议程、地区组织等多边手段以及复合型外交的策略。相对于规模更大的国家,地区途径对小国的政治经济意义更加显著,某种程度上是小国参与国际事务、维护和促进自身利益不可或缺且行之有效的政策选择。受制于缺乏对国际环境的影响力,小国对提高自身在高级政治范畴的决策影响更感兴趣,并更关切与经济增长和发展直接相关的国际问题。此外,小国在对外交往中的风险偏好较低,更倾向于选择为其带来最少风险的行为,不愿意介入冲突或敌对行为,并较多采取模糊策略以避免疏远其他国家的倾向,以及更常使用合作性言语行为。与此同时,小国的多样性、差异性和复杂性使对外政策具有独特性、制定和采取有区别并符合自身特点的专业化外交战略成为它们在竞争环境下实现自身利益的重要途径与手段。

 

具体到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三国,因为近三百年的共同历史命运而被联系在一起,并被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话语中联结成一个统一的地理空间概念——“波罗的海三国”。而三国经济在21世纪初同时保持高速稳定增长以及此后同时出现衰落则进一步巩固了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作为一个统一地区的形象。这种地区统一性在对外战略上表现为三国以国家安全作为纽带,注重发展地区内及与邻近地区的互通合作,并力图建立一个结构紧密的地区共同体,以保障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显现出一种对外交往的集团化现象。由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组建的波罗的海大会(Balticassembly)定期举行元首级和部长级会议,制定共同的政策原则和优先方向,以推动和促进地区内的协调合作以及与地区外国家和地区的关系发展。

 

与此同时,虽然处于同一个地理空间概念中并拥有统一的地区形象,但是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事实上在自我和对外认知、国情舆情、内政外交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对待同一个项目规划或机制倡议时会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这在三国对待“一带一路”倡议的态度上有较为突出的体现:


  • 爱沙尼亚在参与“一带一路”合作的问题上表现得较为谨慎,认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机遇与风险并存,并倾向于采取协调一致的集体行动和对冲策略予以应对;

  • 拉脱维亚对“一带一路”框架下的合作持较为积极的态度,认为该倡议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为不同目的服务,是允许任何人参与其中的,因而将自身定位为“一带一路”倡议的拥护者和重要参与者;

  • 立陶宛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态度则更为矛盾,认为它在给自身带来发展动力的同时也将对本国国家安全及价值观构成威胁。


在对华合作中,波罗的海三国也越来越具有不同的领域偏好:


  • 爱沙尼亚根据自身在信息技术和网络安全方面的优势将电子商务和信息互联互通作为优先合作方向;

  • 拉脱维亚依托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所具备的自然资源及产业基础,将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和旅游业作为对华合作的优先方向;

  • 立陶宛则基于“亚欧运输桥”和“地区承运人”的自我定位,将运输物流业作为与中国合作的优先项。

可见,以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为代表的小国,其对外战略是层次叠加、交互影响、统一性和独特性并存的。


所以在与其发展关系时,首先需重视地区多边机制的建构和应用,兼顾个性化的双边关系与合作的推进。既要重视打造和使用功能性的多边平台,也要着力促进双边层面关系的发展。在地区与国家层面关系交织的情况下,可考虑优先推进与拉脱维亚等持较为积极态度的小国之间的双边关系,以将中国与这类小国的双边关系塑造为中国与波罗的海和中东欧国家,乃至与同类小国双边合作的典范,从而达到以点带面的目的,推进地区和全球层面的合作。

 

其次,需根据小国自身优势与特点深化专业领域的合作,寻找和塑造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类小国在中国所倡导的“17+1”“一带一路”倡议等多边机制中的专业化定位,凸显其在这些合作机制中的独特作用,提升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小国在国际合作机制中的地位,增强对中国所创建多边合作平台的归属感,从而提升小国对中国所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选择偏好。

 

最后,在与小国发展关系时还需进一步加强软实力的构建和国家形象的宣传。在塑造和影响爱沙尼亚、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等小国的中国形象时要更注重人文领域的交流,让其能够充分且正确地理解中国理论和观念的内涵,进而扭转对中国的矛盾认知,构筑稳定、畅通、及时的国家间信息交换机制,增进其对中国的了解,从而增强小国对中国和中国所倡建的多边合作机制及其他国际合作公共产品的信心。

 

 4   结语


小国在总体决策过程中的行为事实上与大国并无二致,但受制于自身实力、资源以及规模等方面的劣势,小国的对外战略始终处于“目标不变、政策多动”的动态调整中,因而存在影响、转变甚至塑造小国外交政策的可行性。透过波罗的海三国对华关系与中国观之间的互动分析可一定程度看到,经济联系的加深会提升政治关注度,但并不必然促成政治认可度的提升以及对他国认知单向趋好的结果。


因此,在与小国发展关系和开展合作时,需把握小国的国家特性,抓住小国外交的特点,多利用地区多边合作平台,兼顾双边关系的发展,并注重专长外交理念的应用,加强公共外交和人文领域交流。在当今世界大变局之中,小国在国际秩序变化中的作用日益凸显,理解小国外交的特点,善用小国所能发挥的杠杆作用,将会更有力地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建设,促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


*文章转自《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文章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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